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改革发展顺利进行,依据《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和《黑龙江省教育系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系统思维和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第三条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学校安全工作应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 “谁组织、谁负责” “谁使用、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工作,是泛指为预防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经营、服务等活动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环境等事故,以形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和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动。具体的安全生产活动是指为预防事故发生所制定的规章制度、采取的技术措施、开展的宣传教育以及组织的监督检查等。本制度适用于在学校范围内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建设、经营等各类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群部门、行政部门、教学单位、科研教辅部门、附属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下统称党政领导干部)。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施三级管理体系,学校属一级管理单位;学校党群部门、行政部门、教学单位、科研教辅部门、附属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是二级管理单位;各二级管理单位下设的科、室、系、场(馆)、所、中心等部门是三级管理单位,逐级对上负责。
第六条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负责学校安全的各项具体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和检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人;其他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 学校各二级管理单位分为职能部门、教学机构:
学校各党群部门、行政部门、教学单位、科研教辅部门、附属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党政负责人是职能范围及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部门职能范围内及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下设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对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
学校各教学机构(包括校内各二级学院、科研(实训)平台等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二级单位下设各科室、专业、系、学术团队、课题组、实验室、研究院所、教研中心、培训(实训)场所等负责人对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对各自岗位作业的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
第二章一级管理单位安全工作职责
第八条 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监督机制。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对二级管理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了解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分析研判安全工作形势。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部署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三)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环节,指导、督促二级管理单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培训工作,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不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安全工作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防范技能。
(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推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的建设,落实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学校公共区域、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隐患,监督二级管理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六)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工作。
第九条 学校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一)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报告重要内容,统筹安排、部署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2.把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将安全生产列入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考核评价体系,与二级单位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与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指导和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责任,抓好分管领域安全工作落实。
4.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重要和突出问题,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5.强化全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6.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条件保障。
(二)学校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监管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涉及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2.组织落实上级部门和校党委、校行政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监督检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并开展安全预案的演练。
5.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和奖惩,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
7.召集涉及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相关工作会议。
(三)学校分管其它工作的校领导,对分管工作、部门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主要职责:
1.按照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所负责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预防预判能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4.分管部门或联系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第一时间指导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5.组织开展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视情约谈安全事故多发、安全风险突出、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负责人。
6.将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第三章二级管理单位安全工作职责
第十条 学校各二级管理单位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二级管理单位按照学校安全管理原则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责,制定安全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安全责任人,监督指导本单位下设的各三级单位安全工作,做到“一室一责”、“一岗一责”、“一人一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设立相关组织机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各种安全演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将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及整改方案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向保卫处报备。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安全工作管理台账,健全自我检查评估机制,实施安全工作档案式管理,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一)具体职责如下:
1.办公室: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做好安全信息搜集研判和维护校园稳定工作;协调对各二级管理单位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检查;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建立学校安全预案管理体系,协助校领导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学校保密安全管理、信访安全管理、行政值班值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档案馆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档案实体、档案信息、电子档案、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
2.组织部:把安全工作责任履行情况作为学校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后备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其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能力;加强处级干部及重点岗位科级干部出国人员程序的管理;在干部考核测评中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宣传部:负责学校政治和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全校师生学法、普法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网上舆情监控及处置工作;负责各类讲座、论坛等的意识形态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将校报、校刊、校园网、校园微信、微博、宣传橱窗等作为安全生产的有效宣传阵地。
4.统战部:牵头负责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牵头负责全校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港、澳、台胞及海外学人等的统战工作。
5.纪委办公室: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安全职责落实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6.教师工作部: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全过程内容;围绕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与立德树人责任制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师德师风管理、监督、考核、查处等办法,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
7.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安全稳定教育与管理,加强学生安全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学生手册中有关安全提示、安全教育等内容;组织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定学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大型活动处置预案;负责敏感时期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学院处理学生突发安全事件、勤工助学工作的风险评估及安全指导;负责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武装部加强枪械、涉密文件、军装的安全管理;做好军事训练安全教育与管理。
8.工会: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到工会管理工作当中,在组织各种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体育活动、大型活动中,做好安全教育、安全宣传等工作。
9.团委:把安全工作纳入共青团管理工作中,负责学生会、学生社团各类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监管;指导各分团委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大学生之家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10.离退休工作处*党委:负责全校离退休人员活动及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负责掌握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和信息搜集。
11.教务处:负责将安全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各环节统筹管理,并督促执行。监督、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实验、实习、实训期间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本科各类考试、本单位组织的大型考试及试卷安全。
12.科技处:将安全管理纳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及重点研究基地的发展建设内容;负责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及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学校版权、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报等出版物的内容信息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3.人事处:负责将安全工作履职情况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安全工作领域各类专业人才、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继续教育等相关政策;加强人力资源中心人员、待岗待聘人员、短期用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监督管理;加强人事信息的安全保密及出国人员程序审批的管理。
14.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的人员安全、设备安全以及信息安全;负责落实各类校园招聘会的安全工作;负责就业工作外联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责本科远程录取中心、就业服务大厅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15.财务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避学校财务风险;做好财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现金、财务数据和原始票据安全;严格按照银行管理条例要求,做好本部门库存及流动现金的安保工作。
16.审计处:认真落实审计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审计材料、信息、档案的安全管理。
17.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程、物资、设备、服务等采购项目的招标与采购管理等相关工作中。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资产管理、学校房产管理及报废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等工作中。
18.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加强对来校长、短期外国专家(教师)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出国外派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提示;负责落实外事活动中的保密等安全制度;负责协调处理外事活动中的安全突发事件。
19.后勤管理处*党委:负责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安全管理,加强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制定应急处理措施;负责学校所有设施、设备、硬件支撑条件、校园环境的安全管理,重点做好学校消防系统安全管理,出现故障及时报修;加强特殊工种人员的技能培训,保证按要求配备人员并持证上岗;加强所属中心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公寓、食堂、水源地、浴池等重点场所安全;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管理预案;负责学校施工项目的验收工作,未经验收合格的施工项目不得交付使用;负责电梯等特种设备检修、变电所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纳入维修项目手续报备及维修施工全过程;对学校各单位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所属出租房屋商业网点和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后勤保障。
20.保卫处*党总支:在校安委会领导下,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全校及各单位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全校性的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体系;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工作例会;负责管理学校安全保卫队伍和安全信息队伍建设;负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安全演练活动,培养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制定学校相关事件处置预案,参与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处理;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安全和食品安全等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校园秩序维护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1.医务处(校医院):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责医疗设备、医疗废弃物的专业规范管理,防止医源性物理、化学、生物污染;负责学校公共卫生监管、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卫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学校教学、重大活动、体育赛事等医疗服务;配合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医疗保障。
22.医学部: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医学教育全过程,并负责执行、监督;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3.研究生部:负责把安全工作纳入研究生培养体系,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环节的安全工作;在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工作中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各学院和研究生导师关注研究生思想动态。
24.创新创业学院:加强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创新创业类社团的安全管理。
25.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负责制订学校安全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内;参与对不符合学校安全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整改落实的监督指导;学校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26.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学校各类实验室和归口管理单位的技术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等安全管理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购买、存储、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结合目标责任考核,提出实验室关停、整顿的标准。
27.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把信息安全纳入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校园网和重要专网的设备及信息安全,确保校园网络安全;负责敏感时期网络舆情监督。
28.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科技园):负责园区场地、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入驻企业的安全培训,全面负责园区的安全工作。
29.资产经营公司:负责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所属出租房屋商业网点的安全工作,重点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0.体育学院*党委:负责各场馆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向有关部门的报备工作。
31.音乐学院*党委:负责音乐厅、琴房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向有关部门的报备工作。
32.图书馆*党总支: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门卫出入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各学院*党委具体职责如下: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日程,与教学、科研、师生管理、服务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调度,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常态化排查、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主动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和指导。
3.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防护措施。
4.经常开展涉及治安、消防、交通、实验室、心理健康、生命财产、电信网络诈骗和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每学期开展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各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和灭火、救援、疏散等应急演练。
5.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加强所属校舍、房屋、实验室、教师公寓、学生寝室等部位的用火、用电、用水、用气规范管理,实验室、易燃易爆品、危化品、特种设备严格按国家标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隐患。
6.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对本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掌握、报告并快速有效应对;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对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根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对涉及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开展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风险评价。
8.定期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各二级管理单位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一)各二级管理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履行下列安全工作责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安全工作方案,构建本单位安全工作网络,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状;督促下属各部门参与落实学校和本单位安全工作各项要求,报告安全情况。
(二)分管其它工作的副职,具体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履行下列安全工作职责:在分管工作中安排、检查、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协调落实事故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督促责任部门依规履行各项安全责任。
第四章奖 惩
第十二条 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协助上级部门调查或组织调查组进行校内调查,出具调查报告,根据责任归属,学校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报告,经讨论决定,对单位或个人进行奖惩。
第十四条 年度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承担领导责任的单位和领导及直接责任人实行考核(包含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试用期考核等)测评“一票否决”,具体依据学校相关考核、测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职工个人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损失重大的,学校除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外,视情节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全年无责任事故且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以及在平时安全防范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经学校研究将适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七条 责任单位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各项实施办法、规定等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学校将按照《佳木斯大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量化表》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九条 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三医院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1.佳木斯大学(教学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考核量化表
2.佳木斯大学(非教学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考核量化表
附1:
佳木斯大学(教学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考核量化表
单位名称: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制度建设 (17分) |
组织严密(4分) |
建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
1 |
|
|
|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定主体责任 |
1 |
|
|
|
明确各级安全工作责任人,确定安全员 |
1 |
|
|
|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详实 |
1 |
|
|
|
制度健全(6分) |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 |
3 |
|
|
|
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
3 |
|
|
|
材料齐备(5分) |
安全管理台账规范,附件材料齐全 |
1 |
|
|
|
有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一览表、逐级目标责任书、重点部位平面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档案 |
1 |
|
|
|
制定有消防、突发事件及突发灾害等的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急疏散指示图 |
1 |
|
|
|
要害部门(单位或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有专人管理,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
2 |
|
|
|
制度创新(2分) |
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创新工作 |
2 |
|
|
|
安全教育 (28分) |
安全教育(9) |
年度安全教育工作计划 |
3 |
|
|
|
安全教育完成情况、效果(无室内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违章电器等情况) |
6 |
|
|
|
应急演练全覆盖(7分)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及其它应急演练,保证人数和效果 |
7 |
|
|
|
积极开展教育活动(8分) |
每学期组织或参加1次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
2 |
|
|
|
认真组织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
2 |
|
|
|
每学年开展2次以上宣传教育 |
2 |
|
|
|
承办学校或保卫处开展的安全活动 |
2 |
|
|
|
安全培训(4分) |
对重点部位人员和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 |
2 |
|
|
|
组织员工参加安全业务与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
2 |
|
|
|
消防安全 (20分) |
管理完善(5分) |
有明确的用电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和教学实验用化学剧毒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制度 |
3 |
|
|
|
防火重点部位有防火标记、警告牌,并张贴有防火安全制度 |
2 |
|
|
|
设备整齐(6分) |
消防器材和设施底数清、有明细表 |
2 |
|
|
|
所属消防器材完备良好,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挪做它用 |
4 |
|
|
|
人员到位(9分) |
重点防火部位有明确的消防责任人 |
2 |
|
|
|
建立本单位志愿消防队 |
3 |
|
|
|
师生员工熟悉掌握消防“一懂三会”的基本内容 |
4 |
|
|
|
隐患排查 (15分) |
加强检查(7分) |
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检自查,加强重点部位巡查。 |
5 |
|
|
|
有隐患排查清单 |
2 |
|
|
|
强化整改(8分) |
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
5 |
|
|
|
自身无力整改,但能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
3 |
|
|
|
安全管理 (20分) |
政治稳定(5分) |
及时准确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 |
3 |
|
|
|
内部矛盾能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激化 |
2 |
|
|
|
师生安全(15分) |
加强对师生的管理,师生中无违法犯罪事件发生 |
5 |
|
|
|
师生没有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学生没有在外住宿情况 |
5 |
|
|
|
师生防范意识较好,没有被骗、被盗和参加传销活动 |
5 |
|
|
|
安全责任目标 |
(一票否决) |
政治案件、群体性事件 |
|
|
|
|
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
|
|
|
|
发生火灾事故、人身伤亡事故 |
|
|
|
|
单位内部人员出现违法犯罪 |
|
|
|
|
发生非正常死亡事故 |
|
|
|
|
总计 |
10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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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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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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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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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佳木斯大学(非教学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考核量化表
单位名称: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定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备注 |
制度建设(30分) |
组织严密(8分) |
建立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
2 |
|
|
|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定主体责任 |
2 |
|
|
|
明确各级安全工作责任人,确定安全员 |
2 |
|
|
|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详实 |
2 |
|
|
|
制度健全(10分) |
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 |
6 |
|
|
|
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
4 |
|
|
|
材料齐备(10分) |
安全管理台账规范,附件材料齐全 |
2 |
|
|
|
有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一览表、逐级目标责任书、重点部位平面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档案 |
3 |
|
|
|
制定有消防、治安等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急疏散指示图 |
2 |
|
|
|
要害部门(单位或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有专人管理,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
3 |
|
|
|
制度创新(2分) |
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有创新工作 |
2 |
|
|
|
安全教育(10分) |
积极开展教育活动(6分) |
组织或参加1次以上性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安全教育活动 |
2 |
|
|
|
认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 |
1 |
|
|
|
每学年开展2次以上宣传教育 |
2 |
|
|
|
承办保卫处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 |
1 |
|
|
|
安全培训(4分) |
搞好重点工种、重点部位人员的岗前培训 |
2 |
|
|
|
组织员工参加安全业务与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
2 |
|
|
|
消防安全(30分) |
管理完善(10分) |
有明确的用电用火管理审批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和教学实验用化学剧毒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制度、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制度 |
5 |
|
|
|
防火重点部位有防火标记,有警告牌,并张贴有防火安全制度 |
5 |
|
|
|
设备整齐(10分) |
消防器材和设施底数清、有明细表 |
5 |
|
|
|
所属消防器材完备良好,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挪做它用 |
5 |
|
|
|
人员到位(10分) |
重点防火部位有明确责任人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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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本单位志愿消防队、有培训有演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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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熟悉掌握消防“一懂三会”的基本内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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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20分) |
加强检查(12分) |
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隐患检查,加强重点部位巡查(有记录)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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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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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整改(8分) |
及时解决治安及火险隐患。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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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无力整改,及时报告,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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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10分) |
政治稳定(8分) |
掌握所属职工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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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矛盾能及时化解,防止矛盾激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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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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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2) |
开展普法教育,单位内部职工无违法、违规现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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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目标 |
一票否决 |
政治案件、群体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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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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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事故、人身伤亡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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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人员有违法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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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非正常死亡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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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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