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保卫处全面工作。在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主持、全面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分析研究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保卫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不定期向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确保保卫处工作有序、安全、高效地开展。
三、督导检查保卫处与学校各二级学院和下属职能部门安全责任书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协调处理相关工作中的问题。
四、了解掌握学校的安全情况,尤其是突发事件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在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制止和控制事态的发展,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汇报,并协助侦破工作。
五、维护校园政治上的稳定和学习、生活上的安定。在发生重大校园政治性活动时期和一些政治敏感时期学生组织活动时,负责和上级领导部门和学校领导保持思想上的统一,为维护和谐校园的安定团结,做好本校学生的稳定和正确引导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处人员的建设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规划、管理学校安全及治安保卫工作,协调督促、指导落实各学院、各部处开展内部安全工作。
八、定期召开保卫处办公会议,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九、负责审核各类文书材料,督促检查保卫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十、负责保卫处业务和装备经费的审核。
十一、做好保卫处内外业务工作关系的协调。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